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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黔源电力    作者: 证券业务部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31日17:50    阅览: 279次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003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528日上午9点。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05 28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52715:002010528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机场路5号黔源大厦4楼会议中心。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孝。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889人,代表股份96,69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1人,代表股份67,502,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3%;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868人,代表股份29,188,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1% 

2、公司部份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机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9,334,7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2.39%;反对6,721,2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6.95%;弃权635,5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66%。 

2、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9,163,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2.21%;反对6,546,8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6.77%;弃权981,2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1%。 

3、通过了《2009年财务决算及2010年财务预算安排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9,053,8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2.10%;反对6,656,4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6.88%;弃权981,2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1%。 

4、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21,2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0.10%;反对8,690,2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99%;弃权880,0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91%。 

5、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9,163,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2.21%;反对6,546,8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6.77%;弃权981,2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1%。 

6、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92,6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2.14 %;反对6,589,9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6.82%;弃权1,008,9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4%。 

7、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92,6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2.14 %;反对6,589,9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6.82%;弃权1,008,9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4%。 

8、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106,5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2.16%;反对6,576,0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6.80%;弃权1,008,9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4%。 

9、通过了《关于中国华电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3,674,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7.72 %;反对6,532,9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68%;弃权981,2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60%。 

10、通过了《关于贵州黔源引子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149,6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2.20%;反对6,532,9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6.76%;弃权 1,008,9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4%。 

11、通过了《关于选举孙健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169,8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2.22%;反对6,512,7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6.74%;弃权1,008,9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4%。 

12、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443,2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1.47%;反对7,376,9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7.63%;弃权871,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90%。 

13、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53,020,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65%;反对7,524,91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30%;弃权643,0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5%。 

2)发行股票的面值:人民币1/股。 

表决结果:同意53,025,6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66%;反对7,560,8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36 %;弃权602,3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98%。 

3)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3,020,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65 %;反对7,617,81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45%;弃权550,1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90%。 

4)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华电、关联股东乌江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除中国华电和乌江公司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资格投资者等。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3,025,6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66 %;反对7,617,8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45%;弃权545,3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89%。 

5)锁定期:中国华电和乌江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53,020,81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65 %;反对7,617,8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45%;弃权550,1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90%。 

6)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53,020,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65%;反对7,634,5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48%;弃权533,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87%。 

7)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6400万股。在上述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3,020,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65%;反对7,634,5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48%;弃权533,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87%。 

8)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6.86/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3,020,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65%;反对7,735,68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64%;弃权432,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71%。 

9)上市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3,020,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65%;反对7,634,5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48%;弃权533,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87%。 

10)募集资金用途: 

①拟投入不超过人民币6.74亿元,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盘江公司增资,用于光照、董箐电站项目建设; 

 ②拟投入不超过人民币0.86亿元,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西源公司增资,用于善泥坡电站项目建设; 

 ③拟投入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执行情况,全权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次序以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金额。若募集资金有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3,020,81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65%;反对7,634,51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48%;弃权533,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87%。 

11)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发行前的累计滚存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53,020,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65%;反对7,634,5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48%;弃权533,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87%。 

12)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3,020,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65%;反对7,634,5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48%;弃权533,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87%。 

14、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468,9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1.50 %;反对7,374,7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7.63%;弃权847,8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88%。 

15、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507,2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1.54 %;反对7,317,4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7.57%;弃权866,8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90%。 

16、通过了《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经与中国华电协商,中国华电同意按本次发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区间为800-1300万股,具体认购数量由中国华电、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中国华电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双方就认购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中国华电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2,972,36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57 %;反对7,438,0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16%;弃权778,40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27%。 

17通过了《关于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经与乌江公司协商,乌江公司同意按本次发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区间为700-1200万股,具体认购数量由乌江公司、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乌江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双方就认购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乌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3,052,26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86.70 %;反对7,330,4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1.98%;弃权806,1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32%。 

18、《关于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8,436,4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1.46%;反对7,440,0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7.69%;弃权815,0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84%。 

 

(二)会议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9、通过了《关于选举耿元柱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8,549,767 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70.90%。 

20、通过了《关于选举何培春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8,372,933 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70.7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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