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冯励生、周立业、刘志德、严安林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